昨天,北京市质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就《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在网上征求意见。集中空调送“新风”应来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市暴发流行时要采用全新风运行等作为强制性条款被规定下来。
据了解,该标准由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起草,标准实施后将替代现行的DB11/485-2007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标准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卫生要求、卫生质量要求、清洗消毒要求、卫生管理要求、检测要求和评价要求等。
其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已证明有致病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及传染病医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除出来的液态、固态污物,应先进行消毒处理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排放、封装处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消毒后风管(道)内壁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的去除率应大于90%,风管内壁不得检出致病菌,冷却(凝)水、空调加湿水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等条款都作为强制性条款进行了规定。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市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要采用全新风运行,应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托盘等设备设施,应每周清洗、消毒或更换。(王薇)